无论是通过陆路、航空还是水上进入加国的旅行者,都必须隔离14天,无论他们是否出现COVID-19的症状。根据《隔离法》做出的命令最初于3月下旬生效,原定于6月30日午夜到期,但现在将一直有效到8月31日。如有人违反,刑罚包括6个月的监禁或最高75万元的罚款,如果有人故意违反隔离令而造成死亡或人身伤害,则最高罚款100万元。
隔离令延期的同时,也明确了旅行者在进入加拿大或者在前往隔离地点的途中,必须戴非医用口罩,除非他们乘坐私家车。这项命令不适用于为确保货物和服务继续流通而经常过境,以及提供基本服务而入境的人士。此前,加拿大限制外国人入境的封关令原本于6月30日到期,也已经延长到7月31日。另外,加拿大与美国的边境限行令也延长至7月21日。安省省长福特曾对此表示,由于美国更多州出现确诊病例急增,希望7月21日不要开放两国边境。(原文链接: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canada/article-ottawa-extends-mandatory-quarantine-order-for-most-people-entering/、加国无忧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