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最新附例是要求商家执行,以确保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或面罩。以下是多伦多市所有需要戴口罩或遮盖面部的场所:
1 零售店;
2 便利店;
3 购物中心和购物广场;
4 杂货店、面包店和农贸市场的封闭区域;
5 允许开放室内服务的餐厅和酒吧;
6 允许开放的室内娱乐设施,健身房和游泳池;
7 图书馆;
8 社区中心;
9 社区服务机构;
10 个人服务场所;
11 教堂、清真寺、犹太教堂、寺庙和信仰场所;
12 美术馆、博物馆、水族馆和动物园;
13 宴会厅、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和其他活动场所;
14 房地产设施,如开放屋、展示中心;
15 酒店、汽车旅馆和短期租赁屋的公共区域;
16 娱乐设施,包括音乐厅;剧院;电影院和赌场;
17 向公众开放的商用办公场所。
另外,从7月2日起,多伦多公车局TTC已经要求强制戴口罩。以下情况可以不戴口罩:附例不适用于公寓和公寓大楼,儿童保育设施,学校和室外区域;对因医学原因而不能戴口罩的人士和两岁以下的婴幼儿豁免;同时允许在接受某些服务,如进餐或参加健身活动时临时取下口罩。有关违反附例的罚款规定预计将很快公布。(原文链接:https://www.blogto.com/city/2020/07/face-masks-mandatory-in-toronto/ 加国无忧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