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ATCA法案(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将在2014年7月1日生效,今年2月5日,加拿大和美国已经就这一法案签署了政府间协议。根据该协议,加拿大同意要求金融机构向加拿大税务局(CRA)提供美国人士在加拿大特定帐户的年度报告,然后加拿大税务局再把有关报告转发给美国国税局(IRS)。
无论是新客户还是现有客户,加拿大的金融机构将要求所有人在开设新帐户时回答自己的出生地在哪里,甚至可能包括父母的出生地在哪里。对于拒绝回答这一问题的人,加拿大的银行将把他们的个人银行信息提供给山姆大叔,由美方来确定他们是否是“美国人”,银行也可以拒绝为不回答这一问题的人开立账户。
美国国会在2010年3月通过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主要目的是打击有钱的美国人在海外避税。不管住在哪里, 所有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每年必须向美国报税。美国自动赋予美国公民的子女公民权,所以,即使是在外国出生,美国公民的子女也有纳税义务。
据估计,约有100万美国公民定居加拿大,其中许多人知道自己双重国籍所附带的纳税义务,但有些人对此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