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部长:劳工法保障无薪实习生

Thursday, 22 January 2015 10:24 Edit by  来源:明报 Published in 加国新闻

新民主党去年6月提出私人法桉,建议改善实习生的待遇﹐给他们全面的加拿大劳工法保障。

内部文件显示﹐联邦新民主党去年6月提出私人法桉﹐建议改善实习生的待遇﹐给他们全面的加拿大劳工法保障﹐联邦政府马上改变它对无偿实习的看法。

新民主党国会议员说﹐劳工部长利奇(Kellie Leitch﹐图)收到不同的信息﹐对无偿实习的法规有不同释义﹐实在令人困扰。

根据利奇在2013年8月到10月的参考简报﹐「实习、培训、义工一般不算雇员﹐因此没有劳工法保障」。

去年6月16日﹐利奇收到另一份众议院质询时间参考资料。它说﹐「劳工法适用于所有涉及主-员关系的人﹐包括实习生」。

劳工法本身没提有薪、无薪实习生、义工﹐那就是说﹐利奇在新民主党提出私人法桉同一天收到新参考资料﹐其实是政府官员的另一种释义。

新民主党国会议员刘舒云(Laurin Liu)提出C-636号法桉﹐建议联邦监管限制企业无教育意义的实习﹐确保所有无薪实习与教育项目挂鈎﹐或是对实习生有好处﹐而不是只对主有利。

刘舒云的私人法桉在数周内辩论﹐它建议实习制度依据所有职场标准?安全规则。去年6月﹐利奇的办公室说﹐政府要仔细审阅拟议法桉。

新民主党国会议员卡什(Andrew Cash)说﹐政府如何解读无偿实习生的联邦法规﹐利奇听到前后矛盾的说法﹐看来新民主党提出法桉﹐联邦政府于是改变口径﹐配合新法桉。

卡什在最近的访问中说﹕「我们知道﹐那些无偿工作的实习生﹐或是自愿受训的实习生不算员﹐不受劳工法监管。

「政府清楚知道﹐这里有个难题﹐我们怎样保护员工﹐还有一段距离。」

利奇的发言人麦克戈拉斯(Andrew McGarth)表示﹐劳工部长的参考资料「准确﹐且说法一致」。

他在电邮中说﹕「这方面没有政策改动﹐在私人法桉提出的那一天﹐简报用字稍有改动﹐因为一些媒体报道有偿和无偿实习生﹐提到的一些事实有点混乱。」

麦克戈拉斯又说﹐那些新说法更能反映劳工法保障的实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