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前的今天 加拿大女第一次获得投票权

Thursday, 28 January 2016 21:32 Edit by  作者 吴薇 Published in 加国新闻

1916年1月28日,曼尼托巴省妇女获得了省选投票权。这一天成为加拿大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标志着一场重大社会变革的开始。加拿大人权博物馆的馆藏研究主管吉斯.布莱希特说,重新回顾这段历史能让我们更强烈地意识到,我们现在拥有的权利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前人为我们争取到的。

在曼尼托巴省之后,萨斯喀彻温省和阿尔伯塔省在同一年修改了选举法,给予本省妇女投票权,其他省份也陆续跟进。到1925年时,加拿大全国除魁北克省以外的所有省份的妇女都获得了投票权。加拿大历史协会主席琼.桑斯特在接受CBC采访时说,部分原因是各省的省长和他们领导的政党意识到女性选民的重要性。

虽然今天的魁北克省以社会开放、风气自由著称,但是魁北克省妇女直到1940年才获得投票权。桑斯特说,这是因为她们面对的阻力异常强大,魁北克省的天主教会势力一直到上世纪中期都在该省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享有不可撼动的权威地位。另外,加拿大妇女的投票权在早期仅限于白人妇女。桑斯特举例说,BC省的日裔妇女要到1949年才获得投票权。原住民不论男女到1960年才获得联邦投票权。

加拿大华人获得联邦投票权是在1947年。

桑德斯解释说,原住民的投票权有一点特殊。根据当时的印第安人法,获得投票权后就丧失了原住民身份。许多原住民因此宁愿放弃投票权。1960年修改法律后,他们才不需要在两者之间做出取舍。

为什么加拿大妇女争取投票权的斗争不太为人所知?

提起女性争取投票权的斗争,一般加拿大人对发生在英国的事了解得更多。桑斯特说,这多半要归功于二十世纪初的英国女权团体Suffragettes。这个团体采取的地下党式的暴力斗争方式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力。在加拿大这一边要平静得多。另外,加拿大国土辽阔,各省的政治、经济状况不同,因此各省妇女争取投票权的活动基本上是各自为政,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组织。

桑斯特介绍说,加拿大妇女争取投票权的斗争并不仅仅是集中在一战前的那几年。关于妇女投票权的讨论实际上从十九世纪中期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中期。在这期间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妇女领袖,最著名的奈丽.麦克朗(Nellie McClung, 1873-1951)只是其中之一。在加拿大最早开始公开提倡妇女权利的是一位从美国移民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黑人女性玛丽-安.夏德-凯利(Mary Ann Shadd Cary)。她在自己创办的报纸上写了大量评论文章,呼吁给予女性受教育和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选举权曾经和财产权紧密相连

1885年,当时的加拿大总理麦克唐纳(John MacDonald,1815-1891)提出给予拥有财产的单身女性投票权。桑斯特说,在十九世纪,投票权和财产权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财产的穷人没有投票权。女性结婚后,家庭财产在丈夫名下,因此也没有投票权。妇女投票权的障碍并不仅仅在财产权上。“男主外女主内”是当时普遍的社会风气,即使是最著名的加拿大作家斯蒂芬.李科克(Stephen Leacock,1869-1944)也不能免俗。桑斯特说,李科克是一个保守主义者,他认为妇女投票和参与政治会破坏家庭,打破家庭的天然秩序。

星期四,多种纪念活动在曼尼托巴省举行。参加者包括奈丽.麦克朗的孙女和加拿大唯一一位担任过总理的女性金.坎贝尔。加拿大人权博物馆将从2月12日起举办加拿大女性百年抗争展览。

奈丽.麦克朗  图片来源: Bibliothèque et Archives Canada/C.Jes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