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就业创业长效机制

Tuesday, 07 June 2022 09:51 Edit by  澎湃新闻 Published in 两岸三地

民政部要求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

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民政部负责人就《通知》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民生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期国务院连续召开全国稳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拓展基层就业空间”、“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求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城乡社区服务人才的重要来源,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是提高城乡社区工作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细化实化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拓展城乡社区就业空间,引导2022届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提供了政策指南。

2、请问《通知》对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提出了哪些措施?

《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扩大就业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政策支持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多措并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招录一批。要求各地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制订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招聘计划,原则上2022年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拿出较多数量岗位专门招聘高校毕业生。二是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吸纳一批。要求支持在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机构加快发展,增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三是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一批。要求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因需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并纳入本地区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和激励推动政策。四是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带动一批。要求培育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鼓励教育发展基金会、高校教育基金会设立社区创新专项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组建社区创新团队。五是加强高校毕业生教育引导储备一批。要求设立一批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引导在校大学生了解城乡社区居民需求和工作实际,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

3、请问《通知》就建立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哪些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勉励青年人到基层和人民中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城乡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广大青年群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接受历练、增长才干的重要平台,为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就业创业长效机制,《通知》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举措:一是锚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的“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发展目标,鼓励各地结合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等因素要求调整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及时补充社区工作力量。二是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三是加强对在城乡社区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培训,增强其服务群众的工作本领,提升其专业技术能力,帮助其尽快完成角色转换,做好投身城乡社区一线砥砺磨练、增长才干的职业准备。

4、请问《通知》就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提出了哪些优惠政策?

发展社区服务业对于吸纳劳动力就业、改善经济微循环具有积极作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期末,社区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的目标。为支持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发展和吸纳就业,《通知》提出了三个方面优惠政策:一是对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中的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二是对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三是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相关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给予必要的场地支持。

5、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应从哪些方面加强组织保障,民政部门有什么工作打算?

《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的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使用好就业创业、人才发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等各方面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别明确了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的具体职责。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通过“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等宣传品牌,大力选树宣传扎根城乡社区、干事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按照有关规定对到城乡社区服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党和国家事业的鲜明导向。四是推动工作落实。明确对推动力度较大省份,视情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中予以倾斜。

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职能部门,下一步将结合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工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来源:中国民政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