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吃狗肉有罪吗?加国法律如何判

Friday, 26 June 2015 09:06 Edit by  来源:加国无忧 Published in 新闻聚焦

但事实上,食用狗肉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吃狗肉在加拿大也并没有被明令禁止。

最近玉林狗肉节在国际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中国人吃狗肉的行为受到众多动物保护者的反对和谴责。但事实上,食用狗肉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吃狗肉在加拿大也并没有被明令禁止。但是期待狗肉出现在Costco的冷冻库里,则还需要一段时间。 

在2003年,阿尔伯塔的一家中国餐厅冷冻库里就发现了4只狗的尸体。尽管这让当地的卫生官员感到很厌恶,但他们同时也不得不表示说目前并没有法律禁止食用狗肉。 

就此事阿省卫生厅官员Nelson Fok表示说:“虽然吃狗肉并不犯法,但是要搬上餐桌则需要经过严格的检查。” 

在加拿大,屠宰动物作为食物是需要省级执照的;同时,肉制品工厂经营也需要执照。 

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司的发言人Susin Micallef表示,肉制品工厂需要获得执照才可以生产狗肉,其生产的狗肉必须被证明是符合食用标准的肉类。 

食用动物(Food Animal)的定义是“被圈养的哺乳动物或者鸟类,其肉或肉副产品是用来被人类消费的,但不包含捕获的猎物。” 

按照此定义,如果想要为售卖狗肉获得执照,则需要证明这些狗圈养的目的就是为了上桌作为人类的食物的,而不是作为宠物。 

Micallef表示说目前没有工厂获得了生产和售卖狗肉的省级执照。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为肉类检查设置了全国性标准,同时也负责管理肉类进口。根据目前的规定,狗肉并不在属于禁止进口的肉类。

Last modified on Thursday, 09 July 2015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