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驾车者权益 安省推出新的拖车规定

Wednesday, 16 April 2014 09:41 Edit by  来源:世界日报 Published in 社区新闻

安省新的拖车及车辆存放规定是继省府力削汽车保险后,又一加强消费者保障的举措步骤。

 

安省政府15日提出立法,管制拖车业及车辆存放业,以保障省内900万驾车人的利益。这是继省府力削汽车保险后,又一加强消费者保障的举措步骤。 

 

省府称,修订“消费者保障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的动议如获通过,省内的驾驶人将在考虑把遇事的座驾拖走或存放到哪个修车房时,可以作出明智的决定。

 

这个修订案及附例,对拖车司机、公司及车辆存放的车库主理人提出以下规定:在将汽车拖走及予存放前,事先必须取得车主或车主代理人的同意,才能将汽车拖走及存放,继而发出收费单;公开列明收费以及其他的信息,比如拖车公司的名字及联络资讯;接受消费者使用信用卡付款;发票单需将服务收费逐项列明,继而列出总数。 

 

此外,省府动议将拖车纳入安省现行的商用汽车登记系统内,以便省府监察、实施管制,从而改善道路安全。上述联串的修订措施及额外的监察,将有助于降低安省的汽车保险系统成本。 

 

安省消费厅厅长麦茶丽(Tracy MacCharles)说,驾车人士涉及撞车,或在路边需要帮忙,消费权益需予加强保障。省府在做的正是这一点。驾车者对帮助他们的拖车司机、公司要有信心,相信他们会给予公平对待。

 

代表当谷东(Don Valley East)选区的省议员高图(Michael Coteau)认为,省府提出这个法案,对于安省的消费者来说是个好消息。假如得到通过,对使用拖车及车辆存放的人士将是消费得物有所直。

 

2010年,安省拖车司机的撞车率为19.7%,比其他商业汽车司机的1.1%高出很多。

 

省府强调,由省府来监管拖车业,是汽车保险反诈骗工作小组(Auto Insurance Anti-Fraud Task Force)所作主要建议之一,同时是省府的汽车保险成本及削减车保策略(Auto Insurance Cost and Rate Reduction Strategy)的一部分。安省现时约有1200家拖车公司及3000名拖车司机。

Last modified on Wednesday, 16 April 2014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