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居民非急诊召救护车收240元

Monday, 23 February 2015 17:21 Edit by  来源:明报 Published in 社区新闻

约克区紧急医疗服务队(EMS)指今年入冬以来﹐该区居民召唤救伤车的个案大幅上升。

约克区紧急医疗服务队(EMS)指今年入冬以来﹐该区居民召唤救伤车的个案大幅上升﹐近期每天约有300个叫救伤车的电话﹐较平时平均的225个增加三成。但是当救伤车到达后﹐有一至两成人决定不用救伤车送往医院﹐估计与不想付非急症的较昂贵收费有关。

两成怕贵叫车后不上车

约克区紧急医疗服务队总长巴雷特(Norm Barrette)称﹐该现象可能与今年感冒个案上升有关﹐同时冬天时会有不少人于铲雪时受伤。他提醒市民﹐有真正急症时叫救伤车送往医院急症室的收费是45元﹐但若院方认为病人并“无重大急症”(non-essential)要叫救伤车﹐病人可通过其他方法到达医院的话﹐病人便要付240元的救伤车全费。该收费方法是全省一致的。


约克区紧急医疗服务队总长巴雷特

巴雷特指出﹐每当气温严寒时﹐该区致电叫救伤车的人数便飚升﹐但其中有不少人是以“不舒服”为理由叫救伤车﹐可能只是出现咳嗽、发热、头晕、发冷等伤风或感冒的病征。他强调﹐若然是出现伤风或感冒的病征时召唤救伤车﹐到医院紧急室后﹐主诊医生有可能将之断定为不是“急症”﹐病人便要付240元的救伤车全费。

他说﹐当天寒地冻及道路积雪时﹐一些市民感到外出去诊所求医会非常辛苦﹐同时以为若由救伤车送往医院急症室﹐便会获优先诊治。但其实不是﹐急症室职员会优先诊治急症病人﹐只是感冒病征的话便会押后处理。 此外﹐他指当市民召唤了救伤车之后﹐通常只有八成人要求送院﹐其余两成人最后是决定不用去医院的﹐他们因而不用付任何救伤车费。近期召唤了救伤车后﹐病人要求送院率由八成增至九成。巴雷特指医院方面对“真正急症”无下定义﹐他鼓励有急症的市民致电911叫救伤车﹐但若只是伤风或感冒的病征﹐可到家庭医生诊所或不需预约时间的诊所(walk-in clinic)求诊。

他指于极度严寒天气下﹐在户外太久会严重冻伤或体温过低。被冻伤时应立即进入室内﹐但首先是用温水而不是热水暖身。不要磨擦被冻伤身体部份的皮肤﹐ 也不要使用热袋﹐避免有更多皮肤伤害。他续称﹐冬天也有不少人于铲雪时受伤﹐包括跌伤。该区75岁或以上居民致电叫救伤车的可能性﹐是一般市民的3倍。

救伤车服务是“安省健康保险计划”(OHIP)中的其中1项受保项目﹐但要是医疗上要有必要(essential)。来自外地的非安省居民或无OHIP卡者﹐使用省内救伤车时要付240元全费﹐他们的私人健康保险或旅游保险可能会赔偿该笔支出。外省国民也要付240元全费﹐但其后应可向其省府的健康保险计划申请退款。

紧急医疗服务部门于网上提供的资料也显示﹐有OHIP卡的安省居民﹐若要被救伤车从1间医院送往另1间医院﹔从一间医院送往老人院或特别护理中心时﹐都不用付任何救伤车费。收费昂 有事不敢叫救护车 各省不同 安省45元缅省530元加拿大各省政府向其省民收取的救伤车使用费各异﹐由安省收的45元至曼尼托巴省收530元不等。有民意调查显示﹐有四成二国民指救伤车收费高会影响到他们延迟叫救伤车﹐更有加人指由于收费高而不会召救伤车。多市医院急症室内情况。该项民调由EKOS公司于去年12月份作出﹐共有2000名加人于网上接受访问。发现有六成加人表示曾召唤过或使用过救伤车﹔ 四分之三受访者认为﹐若是真正急症的话﹐当局不应向病人收取救伤车费用。加国紧救人员协会主席胡德(Chris Hood)作出回应称﹐国民应否召唤救伤车的考虑因素﹐不应包括是否能负担费用。胸口痛 等配偶驾车送急症室他曾经听见到有不少病人投诉﹐他们就算胸口痛﹐由于负担不起叫救伤车﹐便等配偶驾车送他们到医院急症室。但病人可能死在家人驾车途中﹔也会在车内突然心脏病发﹐尤其是耆老。他指加国的救伤车服务应由《加拿大保健法例》中提供﹐应是免费的服务﹐但联邦政府不将之列入全国的医疗系统中。加拿大各省有不同收费政策﹐例如于育空地区是不收救伤车费用﹔至于萨斯喀彻温省及纽芬兰省﹐连救伤车将病人由一间医院送往另一间医院也要收费﹔在纽奔驰域省﹐无私人医疗保险的省民是不用付救伤车费用的。

收费昂 有事不敢叫救护车 各省不同 安省45元缅省530元

加拿大各省政府向其省民收取的救伤车使用费各异﹐由安省收的45元至曼尼托巴省收530元不等。有民意调查显示﹐有四成二国民指救伤车收费高会影响到他们延迟叫救伤车﹐更有加人指由于收费高而不会召救伤车。该项民调由EKOS公司于去年12月份作出﹐共有2000名加人于网上接受访问。发现有六成加人表示曾召唤过或使用过救伤车﹔ 四分之三受访者认为﹐若是真正急症的话﹐当局不应向病人收取救伤车费用。

多市医院急症室内情况。

加国紧救人员协会主席胡德(Chris Hood)作出回应称﹐国民应否召唤救伤车的考虑因素﹐不应包括是否能负担费用。

胸口痛 等配偶驾车送急症室

他曾经听见到有不少病人投诉﹐他们就算胸口痛﹐由于负担不起叫救伤车﹐便等配偶驾车送他们到医院急症室。但病人可能死在家人驾车途中﹔也会在车内突然心脏病发﹐尤其是耆老。 他指加国的救伤车服务应由《加拿大保健法例》中提供﹐应是免费的服务﹐但联邦政府不将之列入全国的医疗系统中。加拿大各省有不同收费政策﹐例如于育空地区是不收救伤车费用﹔至于萨斯喀彻温省及纽芬兰省﹐连救伤车将病人由一间医院送往另一间医院也要收费﹔在纽奔驰域省﹐无私人医疗保险的省民是不用付救伤车费用的。

紧急医疗队派小册子 列出“急症”病例 

约克区紧急医疗服务队派发给市民的小册子说明﹐市民可致电911而获接驳到警队、消防局及救伤车队。若只是伤风、感冒病征﹔轻微割伤﹔撞断手指等都不需叫救伤车。倘若不能肯定﹐可首先自问以下问题﹕病人有生命危险吗﹖病况会否在送院途中变坏﹖自行移动病人会否对病人造成损害﹖若答案是“是”的话﹐便应致电911。

小册子中也列出一些属于“急症”的例子﹐包括﹕胸口痛或收紧﹔突然感到极痛﹔呼吸困难﹔有物哽于喉中﹔断骨﹔流血不止﹔突然头晕及视野不清﹔面、手及足部感觉麻木﹔说话有困难﹔幼儿出现肚泻、呕吐及不想吃、喝﹔6个月以下婴儿发高烧逾摄氏38.5度等。 

题图:当局指叫救伤车后但不上车则不用付费。 (王伟成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