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肌肉萎缩痛不欲生 洪秉政瑞士安乐死

Tuesday, 18 March 2014 13:37 Edit by  来源:明报 Published in 社区新闻

多伦多市著名华人刑事律师洪秉政,因重病远赴瑞士以安乐死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终年62岁。

 多伦多市著名华人刑事律师洪秉政,因不堪忍受肌肉萎症对自己身体的严重损害,为保留自己的尊严,同时又不违反加拿大的法律,便抢在仍然有自主能力决定自己生死的时候,安排好自己的后事,于数日前远赴瑞士,以陪伴式自杀(accompanied suicide)﹐用较为安乐的方式在上周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终年62岁。

据代表洪秉政律师的梁作礼律师称,大概是在去年年底时,洪律师被诊断出患上了ALS病。该病的中文全称叫“肌肉萎缩性侧面硬化病”,也被称为“运动神经细胞病”,是一种无法治愈而且致命的病。 在一份可以被视为是洪秉政的遗书的文件中,洪律师称自己获知病情后,曾经花费巨资求医。他曾两度远赴以色列注射干细胞。 在接受西医治疗的同时,洪律师也尝试过中医。有人向他推荐一位在中国的“神医”,称这位神奇的中医可以挽救洪律师的生命。听到这个消息,已经注射过第一次干细胞的洪律师,孤身一人赶赴中国。

据洪律师称,这位烟瘾很大且随地吐痰的“医生”,仅搭了2分钟的脉之后,就给洪律师开出一剂药方。 洪律师当场喝下这碗药汤,却觉得自己已经肿胀的手臂更加浮肿,更加无力。他开始感到恐慌,于是不再向这位“神医”求治,断然返回加拿大。“我带着失望离开,但仍然感到心安,因为我已安排了其它的计划。”

洪律师的身体状况很快恶化,当他在准备这份遗书的时候,他的双手已经失去功能,双腿也开始感到软弱,连躺下的时候也感到呼吸困难,两个半月之内,体重减少了25磅。 “在我健康的时候,我一直都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但现在我已经失去了我所有的独立性,变成了生活的旁观者,而不再是一个参与者。”

遗愿加拿大准安乐死

因加国不允许协助病人自杀(俗称安乐死),为保留尊严,洪秉政只好拖着病躯,请朋友帮忙办理瑞士陪伴式自杀所需的大量原始文件和公证文件。 梁作礼律师说,洪律师遗愿是加拿大能修正现有的法律,若再有人患上不治之症,他/她应该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协助自杀(assisted suicide),而他人也应该尊重这个决定。

洪秉政“面对死亡”自白书 昂贵针药“神医”均难扭转绝症痛楚与无助

洪秉政律师在他去瑞士以“陪伴式自杀”方式结束其生命之前﹐写下题为“面对死亡”(Approaching death)的遗书式文件﹐以下是该遗书的节译﹐其本上包括了大部份及最主要的内容﹐从中洪秉政描绘了他的治病经过﹐以及面对死亡的心路历程﹕ 死亡是无可避免节﹐但很少人想过﹐会如何面对死亡﹐只因为死神来临的时间难以预料。当你不知道“它”距离你有几接近时﹐便很难知道应如何面对。



 洪秉政的遗书。 

 

瑞士一间名为Dignitas的组织提供协助病人结束生命服务


身体不断退化 一日比一日痛苦

我患上末期的肌肉萎缩症这个不治之症﹐死亡﹐可说是无可避免。虽然无法预计到自己的死期﹐但肯定的是﹐我会因为这个病﹐身体正不断退化﹐一日比一日痛苦。 当我写这份文件时﹐我双手已失去功能﹐就连双脚亦已开始软弱无力﹐每当我躺下时﹐都难以呼吸。短短两个月﹐我瘦了足足25磅﹐而这个病还会不断攻击我身体每一部分。 犹记得当我仍是健康时﹐自己是多么独立﹔但现在﹐我失去所有的独立能力﹐由以前一个主动的参与者﹐变成生命的旁观者。

患上这个病﹐若由我决定何时结束生命﹐结束我的痛苦﹐似乎十分合理。我相信﹐一旦知道死亡距离我有多近时﹐我便懂得如何面对它。我要有目的地面对死亡﹐正因为有了这个目标﹐反而令我心中多了一份平安﹐并减轻了我的痛苦。 因为心中有了时限﹐我便很努力地处理律师行的事务﹐确保客户﹐以至过去顺境逆境都从旁提供协助的员工﹐得到适当的安排。我亦谨慎安排遗产事宜﹐确保我的女儿及伴侣在我身故后﹐有稳定生活。

在仍有能力安排这些事情时做好安排﹐有如一场竞赛﹐因为退化会去到一个程度﹐令病人连结束自己的生命都无可能。接受各种各样的治疗﹐由注射干细胞﹑针灸﹑推拿﹐以至咽下各种各样的中药﹐都无助我的病情。然而﹐当我知道自己正接近死亡时﹐我竟能应付一次又次的失望﹐只因为我在自己控制的情况下﹐有了出路。

肌肉萎缩的治疗费用十分昂贵。单是一通专家医生的咨询电话﹐便要2000美金﹐ 先后注射两剂干细胞的针药﹐便分别要花费2.8万美金及3万美金。跟其他肌肉萎缩症的病人一样﹐我会尝试任何可能的疗法。我先后两次前往以色列注射干细胞的针药﹐两次行程之间﹐我在一班中药师的仓卒通知下﹐前往中国求救一名所谓“神医”。

当时﹐在我身体最衰弱的情况下﹐我觉得实在别无选择﹐即使是行动不便﹑即使是独自一人﹐我都找了这个“神医”。 路程中﹐我艰难地踏?每一步﹐上机﹑落机﹔上车﹑落车﹐终于在半夜抵达了一间完全没有接待的酒店。翌日早上﹐我被带到一个脏乱不堪的市集中﹐见到那名所谓“神医”。 “神医”瞄一瞄我﹐然后为我把脉﹐才两分钟﹐他便吩咐助手替我煎了一碗汤药。我马上将汤药喝光﹐但换来的是双手更加肿胀无力。 我感到很害怕﹐决定马上离开。我很失望﹐但同时又感到安慰﹐因为我已盘算了自己的出路。

在加拿大﹐病人有秩序的“出路”根本无可能﹐因为法律根本不容许在他人协助下自杀。这是多么不公平的法律﹐就连我们最后的权利亦被剥夺。 作为一个加拿大人﹐我别无他法﹐只好飞到瑞士另寻“出路”。偏偏作为一个外国人﹐前往瑞士寻找“出路”﹐手续却又多么繁复﹑累人及昂贵。除了要提供足够的医疗资讯去支持我的陪伴式自杀的决定之外﹐申请也要求我提共详尽的个人历史及法律文件……由于我在香港出世﹐我甚至要重新向香港政府申请发出出生证书﹐并由香港瑞士领事馆证明其真确性。

为死得有尊严坚持到底

为了要死得有尊严﹐虽然我忍受了许多艰苦﹐但我仍然坚持到底﹐因为放弃就意味着延长痛苦及冒着失去舒服式结束我的生命的机会。我将会平平静地去世﹐没有痛苦﹐没有遗憾﹐并且有能有目标地面对死亡的安慰。

安省首位华人检控官 洪秉政执业专打刑案

1951年生于香港的洪秉政,在圣保罗书院度过了他的小学和中学生涯。1975年,洪秉政从多伦多大学工业工程系毕业,然后继续攻读法律专业。1980年,洪秉政开始成为执业律师,后来成为安省首位华人检控官,几年后又再成为刑事案律师。



彭璇与其2代表律师﹕洪秉政(左)及John Mann步出法院。



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霍金亦是患肌肉萎缩症。

他经手过的著名案件,包括最后被判误杀的彭璇案,被控于2012年杀害士嘉堡美梦按摩院东主刘冠华及碎尸的蒋春棋案等,平时也经常在媒体上提供专业意见,是华人社区内著名的刑案律师。 “考虑到这种病症不断恶化的情况,我自然会决定何时离开这个世界,以结束我承受的痛苦。”洪律师在其遗书中称,了解他的朋友都支持他的决定,因为这对他是好事。“就连我的爱女,尽管她对我的病情悲痛欲绝,但深深明白我脾性的她还是支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