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亨亚奥夫曼(Henya Olfman)在2010年投考缅尼托巴大学医学院﹐没被录取﹐她向校方上诉﹐结果失败。她的父亲肖恩奥夫曼(Shawn Olfman)任职律师﹐要为女儿讨回公道。他入禀法院﹐宣称她完成医学院预科课程﹐校方理应录取。
温尼辟法官马丁(Chris Martin)最近裁定﹐原诉人那154页的诉状毫无意义﹐“完全滥用程序”。他说﹐该名年轻女子考不上医学院﹐实属憾事﹐她的父母肯定很失望。“遗憾的是﹐人生总有挫折﹑壮志难酬。“但是﹐为了这事对簿公堂﹐徒然耗费答辩人、原告人和司法机构大量时间、心血和金钱﹐可说奇闻。”马丁说﹐女子的父亲肖恩奥夫曼代表女儿﹐起草诉状时﹐未能把持客观立场。法官说﹐他的诉状是论据滔滔的论文。
诉状说﹐医学院录取程序有问题﹐违反亨亚奥夫曼就读医学预科课程时﹐校方与她的非正式合约。它又说﹐不录取亨亚奥夫曼﹐就是违反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以及《加拿大权利及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诉状还指出﹐这宗诉讼案本身有重大意义﹐“比对加拿大历史上任何一宗诉讼﹐本案为加拿大以下数百年定调”。
这个家庭已是第2次兴讼﹐他们曾在2012年入禀法庭﹐但诉状驳回﹐诉讼书经过修改﹐再次提交。法官表示﹐这类诉讼案堵塞司法系统﹐拖延“真正的”诉讼案件﹐他判6,000元讼费给大学和省府。记者找到肖恩奥夫曼﹐问他的意见﹐但他拒绝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