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外媒报道,当地时间11月17日,美国哈佛大学及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被指控以种族为基础招生,限制了亚裔入学人数,分别在波士顿和格林斯博罗法庭遭到起诉。
起诉者为“公平录取学生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Inc。),该组织声称代表曾被两所学校拒绝过的申请者,他们在起诉书中控诉两所大学在录取过程中依据以种族为基础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影响亚裔学生的录取。起诉书还称,哈佛大学每年会格外限制亚裔学生的录取人数。
该组织表示,即使每年不同种族的申请率和申请资质有很大变化,哈佛大学仍坚持进行“种族平衡”,录取“基本相同比例”的非裔、西班牙裔、白人以及亚裔学生,这使分数优异的亚裔学生之间互相争夺名额,而其他种族的申请者则被保护免于与他们竞争。
“平权法案”是美国政府在上世纪60年代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少数民族政策,许多大学在此基础上使用配额制度,让少数族裔得以按配额(不是全靠成绩)上公立大学。然而,在长期的实施过程中,“平权法案”却成为了当代美国最有争议的法案,虽说这个法案旨在保证所有少数族裔在教育和工作上的权利,然而在受益群体中除了黑人、拉美裔和土著印第安人之外,亚裔、犹太人或者东欧、南欧的移民们却没有被包括在内,有些甚至越来越感觉受到了“反向歧视”。
在该组织看来,采取“种族中立”的录取政策,例如更多考虑申请者的社会经济背景、增加财政援助和奖学金、录取少数群体申请者等,比“平权法案”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多元性。
对此,两所大学均作出回应,称本校的录取政策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哈佛大学法律顾问罗伯特尤利亚诺(Robert Iuliano)指出,在1978年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中,最高法院不仅支持“平权法案”,还特别指出哈佛的录取计划是“合法正确的方法”。北卡罗来纳大学发言人瑞克怀特(Rick White)发表声明称:“本校会继续拥护多元化给学生们带来的好处,使他们为进入多元社会做好准备,同时,为确保培养出强大的国家领导人,我们会录取各种背景的学生。”
“公平录取学生组织”位于得克萨斯州奥斯汀,此次诉讼由其联合“公平代表项目”组织发起,该组织致力于反对各州和联邦法院基于种族因素的各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