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认罪态度良好 判囚半年下月中可获释

Friday, 09 January 2015 09:22 Edit by  来源:明报 Published in 娱乐资讯

香港艺人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周五上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

香港艺人房祖名(本名陈祖明)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周五上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经过1个半小时的庭审,房祖名因有自首和自动投案情节,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一审判决摘要指出,房祖名的6个月刑期,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4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摘要又指出,「陈祖名因他人涉毒吸毒被公安机关询问时,即如实交代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属于自动投案,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认定為自首。」被指认罪能度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陈祖名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认与柯震东洛诗在家吸毒4次

房祖名周四上午9时半身穿深蓝色圆领运动装由两名法警带上法庭。庭审过程中,房祖名承认在北京居所NAGA上院一共容留柯家凯(柯震东)、李晓楠(洛诗)吸毒4次。分别是2012年中旬、2014年7月、2014年8月13日和8月14日,地点均为家里的洗手间。房祖名交代称,自己知道大麻属于毒品,部分为助理孙落购买。

对于被捕细节,他坦言因尿检大麻呈阳性在足疗店按摩时被查获,经公安机关审问了3、4小时后,主动交代家中有大麻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名,「他们开车到我家起获,我一直在场。……我不知道他们(公安机关)想要什么,我就给他们资料,是我自己交代的,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大麻,想交给国家。」

家中保险箱藏117克大麻

据法庭录像证据显示,当时房祖名带警方到自己家中,原本戴着口罩的他被要求摘除,警方则在其家中保险箱内查获117.72克大麻。

此外,法庭也播放了房祖名与柯震东、李晓楠等人在小区电梯间的监控录像,证实3人曾于8月13日、14日出入房祖名居所。

房祖名在作最后陈述时表示,应该尊重每个地方的法律,自己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绝对不会再犯,因为他让家人和朋友再一次失望。房祖名称自己得到应有惩罚,但未必就代表得到宽恕和原谅,希望在今后用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不到8时,法院外就围满了记者,大门口也拉起了警戒线。由于报名旁听记者众多,法院还单独开设一个法庭,让部分记者通过视频直播观看庭审现场,但不允许拍照、摄像和录音。

Last modified on Friday, 09 January 2015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