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警委会昨日公布﹐警队的5000多名军装警察和3000多文职人员中,共有4125人的年收入超过10万元,比去年多出1142人﹐比例超过一半﹐若不算文职人员﹐军装警员年薪逾10万的比例可能更高。
但此次人数的暴增,与警委会采用的新计算方法有关,因为此次统计将警察的有偿执勤(pay duty)收入首次算在其中,这就增加了544名警队僱员也被列入10万元榜中。
警委会的报告也承认,由于多伦多警队一名一级警员的年薪已在90621元至98783元之间,只要该警员再加个班,或者做一些有偿执勤活动,很容易就能够达到年收入10万元的标准。
在以上4125人中,收入最高的当属总长布莱尔,他的年收入约为34.9万元,再加2300多元的福利。而排在第二位的就是一名普通警员阿卜杜哈米德(Virani Abdulhameed),他去年收入24.4万元,另加774元的福利。
警委会的报告称,2014年多伦多警察收取的有偿执勤报酬总共为2710万元,平均每人收到8909元。警委会因此要求布莱尔对有偿执勤制度进行彻底的审核。
不过支付给警察的有偿执勤费用,并非来自警队的开支预算,而是採取用者付费的方式,由聘用警察做有偿执勤的机构支付,无论如何削减都不会直接影响警队预算的规模。
对此多市中区华埠警民关系委员会会长黄严焕卿律师认为,有偿执勤与警队的人力资源安排有关联,而人力资源安排则与预算息息相关。
「警察能够去做有偿执勤,是因为他们有连续几天的休息,据称这是为了让警察连续多日的紧张工作之馀有放鬆休息的时间。但给你休息的时间里你却跑去兼差,那会不会休息不足影响到正常工作?或者反过来说,这样连续多日的休息安排是否合理?」
黄严焕卿律师又认为,一些目前由警察来完成的有偿执勤工作,完全可以交由普通市民来做。
「某些大型活动是强制性要求根据现场人数的多少,需要一定比例的警察来维持治安,比如加勒比狂欢节等。但一些道路施工的交通疏导也要警察?似乎没这个必要。」
而多市警方32分局的张警长表示,警察协助施工人员维持工地周围的交通秩序,是根据《公路法》在执行任务。
「只有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才清楚地知道,在何种情况下採取对应的措施。这些知识和技能,不是一个普通工人能掌握的。」
张警长指出,在可信度(accountability)与可靠程度(liability)上,普通市民无法与警察相比。
「由工人来指挥交通,万一司机不遵守指挥呢?警察可以当即对该名司机做出检控,而工人却做不到。」
至于警察有偿执勤的时薪数额较高的问题,张警长指出这是警察工会与市府相关部门达成的合约协议,警察只是照章办事。